在省委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(试行)》及国家税务总局、贵州省国税局“两个责任”清单下发后,遵义市国税局结合实际、对照清单、找准任务,以健全制度机制为载体、以创新监督模式为手段、以解决固有问题为目标,在明晰责任、预防监督、落实问效上精准发力,持续推动“两个责任”落到实处。
一、在预防监督上精准发力,强化担责负责
一是创新片区监督模式。该局结合国税垂直管理特点,打破传统监督模式,制定《遵义市国税系统片区监督实施办法(试行)》和《遵义国税系统片区监督工作手册》,全市分设4个片区监督组,各监督组直接对市局纪检组负责,由市局按季下发重点监督项目,统筹开展重点监督工作,同时在全市国税系统稽查局、税务分局派驻47名专职监察员,全面加强基层一线党风廉政建设,切实解决监督工作中存在的软、远、难问题。二是规范问题线索管理。结合国税实际,制定《遵义市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线索处置办法》,明确程序方面的具体规定和实务操作的文书模板,从受理、处置、反馈、档案管理等环节对问题线索处置归口管理工作进行规范,切实解决线索无人管、处置不及时等问题。
二、在明晰责任上精准发力,做到知责明责
一是细化责任清单。该局结合全市国税系统实际,制定下发“两个责任”清单,从市、县两个层面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,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、责任领导、责任人,并要求各责任主体主动对接、逐项落实,切实解决主体虚置、责任不明、边界不清的问题。二是厘清主责主业。以厘清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为着力点,制定系统《纪检监察工作基础工作管理规范(试行)》,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工作分为风险防控类、作风建设类等十类基础性工作,并逐类明确了工作内容、工作规范、关注重点,促使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主要精力、工作重心转到监督、执纪、问责上来,切实解决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做什么、怎么做的问题。
三、在落实问效上精准发力,严格问责追责
一是规范问责办法。对系统目前适用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管理考核的责任追究、纪律处分等规定予以整合,对照“两个责任”清单内容,制定了《遵义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问责办法(试行)》,详细规定了59种需要问责的具体内容,切实解决如何让问责行之以矩的问题。二是加强结果运用。明确了对“两个责任”落实不力进行问责的方式、程序和结果运用,切实解决如何让追责施之以规的问题。
该局通过三个精准发力,增强了制度机制的可操作性,加大了执纪问责的考核力度,实现了落实“两个责任”的管理规范化、监督常态化、落实长效化,有效推动了“两个责任”的落地生根。
(遵义市纪委)